处属各单位:
根据处党委年初工作会议安排,落实好 “‘10×10’工程、振兴三十处”活动,为职工办10件实事(好事)。切实关心职工身体健康,使职工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,经处领导研究决定,现对全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:10月27日至12月31日
二、体检范围: 全处在册正式职工
三、体检项目:为常规性检查(肝功能、血糖血脂、表面抗原、B超、心电图、胸透等)。
四、体检地点:矿建总医院。
五、体检中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,按医保有关规定报销。
六、具体要求: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认真组织,尽可能利用职工休班时间,到处工会领取健康体检单,前往矿建总医院进行健康体检。
特此通知。
三十处工会
2008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