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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煤三十工程处新年重申工作日“禁酒令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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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者
: 
王磊
   
发布日期
: 
2010-02-23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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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年伊始,中煤三十工程处再次重申“禁酒令”,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禁酒制度。
“禁酒令”明确规定,在工作日期间,除经处长批准的来宾接待人员外,处机关全体人员、宿淮片区经营实体单位工作人员及项目部机关工作人员,中午一律不准饮酒,不得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。如需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的,需提前向办公室、党工部办理请假手续。无故违反禁酒令者,一经发现,除在处网站和办公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外,并以书面形式公示一个星期,同时给予一定经济罚款:正处每人罚款1000元,副处每人800元,副总每人500元,正、副科级干部每人300元,其他人员每人200元。处罚事项由纪委牵头,办公室、党工部配合落实,并在处纪委设立了举报电话。
目前,“禁酒令”已全面推开。
文/张士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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