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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
中煤矿建安 〔 2009 〕 126 号
关于印发《中煤矿山建设集团火工品管理制度》的通知
集团各单位:
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的火工品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工品事故的危害,保护企业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,保障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,制定本制度。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
二00九年八月六日
主题词:安全 火工品 管理 制度 通知
本公司:集团领导,相关部室,存档。
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10 月 12 日印发
(共印: 130 份)
中煤矿山建设集团火工品管理制度
一、建立健全各级火工品管理责任制,配备专(兼)职火工品管理人员;
二、建立健全各项火工品管理制度:(一)火工品库房管理人员职责,(二)文明库房标准,(三)爆破器材管理工作制度,(四)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,(五)爆破器材发放、清退制度,(六)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,(七)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,(八)井下临时存放爆炸器材管理制度,(九)井下爆破管理制度,(十)爆炸材料运输管理制度;
三、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发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,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;
四、没有取得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,其所需爆破器材应由当地民爆器材经营机构供应与服务;
五、严格执行国家火工品使用、购买规定,购买火工品必须经过公安部门批准,到经国家允许生产的厂家购买,严禁私自非法购买、转借、转卖、销毁火工品;
六、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建立涉爆人员档案,制定培训计划,及时培(复)训;
七、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档案;
八、组织有关人员对火工品的管理、使用检查。
火工品库房管理人员职责
1 、炸药库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“三不准”即库内不准抽烟,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库内、库内必须穿棉布衣服或经过静电处理的衣服;
2 、从炸药库发放炸药、雷管时,要轻拿轻放,分别发放;
3 、严格领发手续,按计划发放,放炮员必须自领自用,不得他人代领,否则一律不发;
4 、炸药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、发老存新、账目要清晰,保管严密;
5 、库内要通风良好,保持干燥、卫生、库存量不准超过规定数量;
6 、为了避免火工品的丢失浪费,保持正常的安全生产,雷管必须编号,方可发放;
7 、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,特殊情况者,一定要经过项目部经理、安监人员批准。经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文明库房标准
1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文化学习,热爱本职工作,团结协作,互帮互学,文明正派;
2 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,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实现无盗窃、无火警、无泄密、无违章、无责任事故;
3 、物资发放按规定办事,物资管理达到四化、四无、四清、四
懂标准;
4 、严格遵守纪律,不迟到不早退、不旷工、不离岗,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;
5 、积极主动、礼貌待人、细心冷硬。
爆破器材管理制度
1 、火药运送到库,必须清点验收,检查包装及出厂日期,方可在交接单上签字,并及时在药库办理好交接手续;
2 、未经导通编号的雷管严禁发放,未用完的雷管要全部退库,由火工保管员办理好销账手续;
3 、炸药库所存放的炸药、雷管不得超过规定的所存期限,炸药、雷管必须分别存放,炸药最大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存量,雷管存放不得超过 4000 发,并做到电雷管照码标号,做到先收先发、轻拿轻放、堆放整齐;
4、非本库工作人员禁止入内,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入内;
5 、做好收、发、存记录,及时编制日消耗报表,做到计划、定额、消耗、退库四对口和日清月结账目;
6 、火药管理负责人,每五天进行一次帐物相符的情况的调查,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抽查 ,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;
7 、火药库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,做到齐全有效;
8 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
爆破器材储存保管理制度
1 、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、储存室内,设专人管理,不得随意存放;
2 、建立出入库检查、登记制度,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,必须进行登记,做到帐目清楚,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3 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,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,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进仓库,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;
4 、发现爆破器材丢失、被盗,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;
5 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,应及时清理出库,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,提出实施方案,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并向当地市、县公安机关备案,在市、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;
6 、放炮员交回的报废失效雷管,管理人员必须集中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乱放,丢失和散失。
爆破器材发放、清退制度
1、严格按批准计划发放,设立专门台帐,不得用报表代替台帐;
2、未经导通和编号的雷管严禁发放;
3、凭火药领用卡、放炮员资格证、签字、和小班作业计划方可领取;
4、放炮员未用完的雷管,必须经队、班组长签字后亲自退回炸药库,由保管员在领用卡上填写数量,如不按规定处理交清手续者,对下一班停止发放,并报有关单位给子严肃处理。
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
l 、电雷管导通工作,需使用专门生产的导通表;
2 、设立专门的导通房间,导通雷管(桌子上)应铺设导电的软质垫层,在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,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;
3 、导通室应有足够的照明,严禁佩带矿灯操作,在操作前,先检查导通器是否完好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4 、导通雷管的工作期间,只准一人操作,每次导通桌子下面的防爆箱只准放 100 发雷管,每 10 发为一组,逐个导通并将脚线拧成短路,作好记录;
5 、使用的雷管必须认真的编号,字迹要清晰,存入在专用的容器里,未经导通的雷管严禁编号。
爆破器材防火、警卫制度
1 、地面炸药库应设铁刺围栏和避雷装置,确保火药库安全可靠;
2 、非本库人员入库,其他人员因公出入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,项目部领导批准,并要登记签名方可入库、任何人员不准携带矿灯、烟火等易燃品入库;
3 、库内按规定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、沙箱、消防水桶,并保证完好有效,安全可靠;
4 、库内要采取投光照明;
5 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,保证做到面对面、口对口,交不清楚不离开现场;
6 、警卫人员要坚持昼夜巡逻制度,不得擅自脱岗或干与警卫工作无关的事。
井下临时存放爆炸器材管理制度
1 、临时存放爆炸器材必须按《 煤矿安全规程 》有关规定办理;
2 、领到炸药后,为了防治丢失、散落、被盗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,严禁中途逗留,运到作业地点止的爆破器材,应有专人看管;
3 、临时存放爆炸器材必须将炸药、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器材箱内并加锁,严禁乱扔、乱放;
4 、临时存放爆炸器材必须设在通风干燥地点;
5 、临时存放爆炸器材必须放置在顶板安全地点,
6 、临时存放爆炸器材必须存放在避开电源和导电体的地点;
7 、作业地点用药量每个小班应按照炸药、雷管使用管理规定办理,只能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;
8 、爆破时必须把爆炸器材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地点,存放爆破器材的场地不应堆放任何杂物,炸药与雷管不应混放,其间距离应不小于 25m ,距存放场周边50m 范围内严禁烟火;
9 、操作人员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,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;
10 、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,保证完好有效。
井下爆破管理制度
1 、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、送药、装药人员,必须熟悉炸药材料性能,要严格执行 《 煤矿安全规程》 井下爆破有关规定;
2 、井下爆破必须由爆破工担任,在煤(岩)与瓦斯突出煤层中 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;
3 、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“一炮三检”制和“三人联锁”放炮制度;
4 、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,说明书必须符合 《 煤矿安全规程 》 的有关规定要求;
5 、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,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;
6 、煤矿井下作业,必须使用煤矿允许的炸药和电雷管,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,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,禁用火雷管;
7 、装药前和爆破前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和爆破作业规程的规定;
8 、爆破后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,如有险情立即处理确保安全;
9 、处理拒爆、残炮时必须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,并在当班处理完毕,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,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代清楚;
10 、放炮后,在放炮地点 20米范围内应充分洒水,以便吸收、溶解放炮产生的有害体和煤(岩)粉尘,净化空气,放炮后要强化通风,在炮烟散后,方可进入工作面,不得在放炮后立即顶着炮烟进入工作面,以防发生中毒事故;
11 、严禁边打眼边装药。
爆炸材料运输管理制度
1 、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;
2 、在井筒内运输爆炸材料时,必须按照 《 煤矿安全规程 》 爆炸材料运输规定运输,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,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、井下把钩工;
3 、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和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同行;
4 、罐笼升降速度。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,不得超过 2 m∕S ;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,不得超过 4 m/s 。吊桶升降速度,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,都不得超过1m/s 。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,应保证罐笼或吊桶不震动。
5 、交接班、人员上下井时间内,严禁运送爆炸材料,严禁携带炸药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;
6 、禁止将爆炸材料放在井口房,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;
7 、水平巷道、倾斜巷道运送爆炸材料时,必须由爆破工将炸药、雷管分开背送到作业现场,严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;
8 、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,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,但炸药、雷管要分开运输,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 / s,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、加垫,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,防止振动和撞击。严禁用电溜子,带式送机运输炸药。
9 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、抗撞冲、防震和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,严禁将炸药材料装在衣袋内;
10 、领到炸药后,为了防止炸药的丢失、散落、被盗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,严禁途中逗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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